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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唾液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00980号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715号2号楼313室
2014-05-29
2018-05-28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唾液检测试剂盒(分别包被有浓度为10μg/ml的鼠抗吗啡单克隆抗体和0.2mg/ml的吗啡牛血清白蛋白偶联物、浓度为10μg/ml的鼠抗甲基安非他明单克隆抗体和0.2mg/ml的甲基安非他明牛血清白蛋白偶联物、1.0mg/ml的羊抗兔多克隆抗体和10μg/ml的兔抗体),每人份单独铝箔袋包装。产品有效期:原包装应储存于2℃~30℃,阴凉避光干燥处,有效期18个月。
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人体唾液样本中临界浓度为15ng/ml的吗啡和50ng/ml甲基安非他明,用于吗啡和甲基安非他明的初筛检测。
YZB/国 2856-2014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715号2号楼313室、105室
1人份/袋(包含以下两种独立试剂条:吗啡检测试剂条和甲基安非他明检测试剂条),15袋/中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