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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10697号
2013-09-02
2017-09-02
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由信号处理单元、传输线圈、电池仓(耳背式供电设备或体佩式供电设备)和电池仓连接导线组成。与皮肤接触的壳体材料细胞毒性反应应不大于1级,无皮内刺激反应,无致敏反应;产品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与杭州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S-10系列人工耳蜗植入体配套使用。适用于12个月及以上年龄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患者。
YZB/浙2745-2013《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
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118号302室
NSP-60A、NSP-60B、NSP-60C
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10337号/杭州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15-06-27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
浙械注准20172210743/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2-07-05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
浙械注准20172120743/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7-07-05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及其附件
浙械注准20182210091/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3-01-24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及其附件
浙械注准20182120091/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8-01-24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及其附件
浙械注准20212120421/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6-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