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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氨酸氨基肽酶检测试剂盒(亮氨酸对硝基苯胺法)
苏械注准20142400006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宝山路7号
2024-05-09
2029-05-13
由三羟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pH8.5±0.5) 100mmol/L和亮氨酸对硝基苯胺 0.1mmol/L组成。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LAP)的含量。
句容市句容经济开发区致远路29号生产楼1、2、3、4、5层,研发楼2、3、4层
50ml(R:25ml×2);40ml(R:40ml×1);80ml(R:40ml×2);100ml(R:25ml×4);160ml(R:40ml×4);280ml(R:70ml×4);400ml(R:100ml×4);800ml(R:200ml×4)。
2℃-8℃避光保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质混存。原包装试剂在2℃-8℃下存放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试剂在2℃-8℃下存放可稳定4周。
Ⅱ
原注册证号:苏械注准20142400006
数据来源 | 注册备案名 | 注册证编号 | 型号规格 | 挂网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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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耗材挂网采购项目 | 亮氨酸氨基肽酶检测试剂盒(亮氨酸对硝基苯胺法) | 苏械注准20142400006 | 160ml(R:40ml×4) | 124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