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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
浙甬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47号
2011-05-31
2015-05-30
产品由无纺布、溶喷布、鼻夹、橡皮筋、系带等配置组成。无菌口罩应无菌;口罩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放置两周后,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非无菌口罩的细菌总数应≤100cfu/g,不得检出致病菌;口罩应无皮肤刺激反应。
供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使用,不作外科手术和医用特殊防护用。
YZB/浙甬0030-2011
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上凌村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