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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产 有效 注册 第三类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注册(备案)号: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批准(备案)日期:

2021-04-12

有效期至:

2026-04-11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导管、三角座、延长管及药物组成。导管腔数分为1、2、3腔。导管采用聚氨基甲酸乙酯材料制造,药物为盐酸米诺环素和利福平。已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

本产品临床用于中心静脉血管内输液输药、采样及其血液性能测试。

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

变更情况:

2022-01-10 “生产地址: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3号楼,北京市顺义区顺仁路60号,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顺仁路53号1幢216室”变更为“生产地址: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3号楼,北京市顺义区顺仁路60号,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顺仁路53号1幢216室,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盘龙西路21号院6号楼一层102屋、二、三层”。

生产地址:

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3号楼,北京市顺义区顺仁路60号,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顺仁路53号1幢216室

型号规格:

见附页。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备注:

原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63771322

挂网信息
数据来源 注册备案名 注册证编号 型号规格 挂网报价
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2024年第一批)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2-115-15 779.0000
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2024年第一批)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2-115-20 779.0000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Y1-14-20 398.0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Y1-20-20 458.0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Y1-18-15 458.0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Y2-70-15 728.0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Y2-50-08 698.0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Y1-20-13 458.0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Y2-70-20 728.0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 国械注准20163031322 LPPCVCY1-14-15 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