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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胚抗原(CEA)/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测定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粤械注准20242401772
广州市黄埔区香山路19号4栋2号楼第10层
2024-12-27
2029-12-26
反应缓冲液(A液):磷酸盐缓冲液;微球悬液(B液):交联抗CEA、CYFRA21-1、NSE抗原的鼠源单克隆抗体的微球;PE标记抗体溶液(C液):PE标记的抗CEA、CYFRA21-1、NSE抗原的鼠源单克隆抗体溶液;洗液(D液):含0.1% Tween20的PBS缓冲液;校准品:分别为校准品1、校准品2、校准品3、校准品4、校准品5、校准品6,其中校准品2、校准品3、校准品4、校准品5、校准品6为含人源CEA抗原、人源CYFRA21-1抗原、人源NSE抗原、1%BSA、30%FBS、5%海藻糖、0.5%Proclin300的冻干品。
本试剂盒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癌胚抗原(CEA)、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及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的浓度,其中癌胚抗原用于恶性肿瘤疗效观察、预后判断及复发监测,细胞角蛋白19片段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观察、复发监测,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用于肺癌的治疗监测和复发监测。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生产楼109、生产楼110、科研生产综合大楼第10层
96人份/盒
本试剂盒于2℃~8℃保存可稳定12个月,开封后于2℃~8℃避光保存可稳定3个月。校准品于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12个月,复溶后于2℃~8℃避光保存可稳定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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