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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Ⅰ和Ⅱ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苏械注准20172401443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6号
2022-07-22
2027-07-31
试剂盒由:5瓶校准品、1瓶质控品、1瓶酶结合物、1瓶底物液、1瓶终止液、1瓶20×浓缩洗液、1块PGⅠ微孔板、1块PGⅡ微孔板、4张封板膜、2只自封袋及1份说明书组成。其中,校准品的主要成分为: 胃蛋白酶原Ⅰ抗原(重组蛋白),在校准品1~5中的浓度分别为 0、30、70、120和180μg/L,胃蛋白酶原Ⅱ抗原(重组蛋白),在校准品1~5中的浓度分别为 0、6、12、24和48μg/L;质控品的主要成分为:胃蛋白酶原Ⅰ抗原(重组蛋白),浓度范围 51-69μg/L,胃蛋白酶原Ⅱ抗原(重组蛋白),浓度范围13.6-18.4μg/L;酶结合物的主要成分为: 辣根过氧化物酶(浓度为 10mg/L),胃蛋白酶原Ⅰ标记抗体(浓度12.5ng/mL,克隆号:PG I MAB 8015,鼠源),胃蛋白酶原Ⅱ标记抗体(浓度12.5ng/mL ,克隆号:PG II MAB 8103,鼠源);底物液的主要成分为: 四甲基联苯胺,(浓度:0.1g/L);终止液的主要成分为: 硫酸(浓度:2M); 20×浓缩洗液的主要成分为: 浓缩磷酸盐洗涤液;PGI微孔板上包被有胃蛋白酶原Ⅰ包被抗体(浓度2μg/mL,克隆号:PG I MAB 8003,鼠源);PGII微孔板上包被有胃蛋白酶原Ⅱ包被抗体(浓度2μg/mL,克隆号:PG II MAB 8101,鼠源)。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的胃蛋白酶原Ⅰ和Ⅱ的含量。
2022-07-22生产地址变更 由“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7号二层201室”变更为“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6号”注册人住所变更 由“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7号”变更为“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6号”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6号
96人份/盒
试剂盒应在2~8℃下干燥保存,贮存时避免重压并应防潮、避光、避热,有效期12个月;开封以后2-8℃保存,开封有效期28天。
第二类
本文件与“苏械注准20172401443”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