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人外周血单个核细胞培养液
辽本械备20160003号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一街53栋1层1号
2016-01-18
RPMI1640、氯化钠、氨基酸、维生素、碳酸氢钠及培养液添加剂等。
主要用于保存、运输取自人体的外周血单个核细胞,且能对细胞进行增殖培养,但不具备对细胞的选择、诱导、分化功能,经本品活化处理后的细胞仅用于体外分析检测目的,不用于治疗性用途。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一街53栋1层1号
未开封培养液有效期为12个月;已开封培养液应在洁净环境中立即使用,不得重复使用。2℃-8℃的低温环境储存。
第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