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便携式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
沪械注准20202060143
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
2020-03-25
2025-03-24
产品由X射线源组件(含高压发生器、X射线管、限束器)、影像接收装置(含平板探测器)、影像处理系统(包含计算机、图像采集软件 DROC版本V5)、支撑装置(含便携机架、移动机架、床体箱组)及充电箱(选配)、遥控器组成。具体配置组成见附页。
该产品用于移动至病房、手术室等用户环境,供医疗机构对不宜搬动患者开展X射线摄影诊断。
注册人名称由“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02060143”注册证共同使用。;2020-10-29,生产地址变更为:1.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自行生产);2.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路99号(受托生产企业: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1008号(受托生产企业:联影(常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02060143”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受托生产企业信息见上。;2022-10-13,生产地址变更为:1.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自行生产);2.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路99号(受托生产企业: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1008号(受托生产企业:联影(常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66号9号楼(自行生产);;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02060143”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受托生产企业信息见上。;2023-03-30,产品结构组成由“产品由X射线源组件(含高压发生器、X射线管、限束器)、影像接收装置(含平板探测器)、影像处理系统(包含计算机、图像采集软件DROC版本VS)、支撑装置(含便携机架、移动机架、床体箱组)及充电箱(选配)、遥控器组成。具体配置组成见附页;”变更为“产品由X射线源组件(含高压发生器、X射线管、限束器)、影像接收装置(含平板探测器)、影像处理系统(包含计算机、图像采集软件DROC版本VS)、支撑装置(含便携机架、移动机架、床体箱组)、遥控器组成。具体配置组成见附页;”,注册证附页产品配置的变化详见附件1;产品技术要求执行GB9706.1-2020及相关并列、专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的变更见附件(共17页);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02060143”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2023-07-03,生产地址变更为:1.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自行生产);2.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路99号(受托生产企业: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1008号(受托生产企业:联影(常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66号9号楼(自行生产);5.上海市嘉定区高石路2727号5号楼(自行生产);;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02060143”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受托生产企业信息见上。;2023-06-09
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
uDR 330i(uDR 330i-A、uDR 330i-B、uDR 330i-C、uDR 330i-D)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