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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苏械注准20202401174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81号
2021-09-01
2025-11-03
试剂1a (R1a):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tttt pH: 7.5-8.5含有包被鼠抗C-肽单克隆抗体的磁珠ttttt 0.5mg/mL表面活性剂 0.02% v/v牛血清白蛋白(BSA) 0.1% w/v叠氮钠 < 0.1%抑菌剂 0.1% v/v试剂1b (R1b):含蛋白质的Tris缓冲液ttttttt pH: 7.5-8.5表面活性剂 0.02% v/v 牛血清白蛋白(BSA) 0.1% w/v 叠氮钠 < 0.1% 抑菌剂 0.1%v/v 试剂1c (R1c):Tris缓冲液tttttt tttt pH: 5.5-6.7含有标记碱性磷酸酶的鼠抗C-肽单克隆抗体tt t 0.2ug/mL 表面活性剂 0.02% v/v 牛血清白蛋白(BSA) 0.1% w/v 叠氮钠 < 0.1% 抑菌剂 0.1% v/v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的C-肽水平。
2021-09-01产品储存条件和/或有效期变更 由“在2°C到10°C的贮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80天。首次使用后在2°C到10°C的贮存条件下,稳定期为63天。”变更为“在2°C到10°C的贮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首次使用后在2°C到10°C的贮存条件下,稳定期为63天。”修改产品技术要求,但不降低产品有效性变更 由“无”变更为“2.8稳定性要求 试剂在2℃~10℃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取到期后留样的产品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2.1、2.2、2.3、2.4、2.5、2.6.1和2.7的要求。3.8稳定性 试剂在2℃~10℃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取到期后留样的产品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2.8的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81号
2×50个测试/盒
在2°C到10°C的贮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首次使用后在2°C到10°C的贮存条件下,稳定期为63天。
第二类
原注册证号苏械注准20202401174。
数据来源 | 注册备案名 | 注册证编号 | 型号规格 | 挂网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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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数据 | C-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苏械注准20202401174 | 2×50个测试/盒 | 3067.9500 |
江西省+安徽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集采 | C-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苏械注准20202401174 | 100测试|盒 | 848.0000 |
江西省+安徽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集采 | C-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苏械注准20202401174 | 2x50个测试|盒 | 84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