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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胚抗原(CEA)定量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401013号
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
2011-08-24
2015-08-23
变更日期:2015.04.15,“ 生产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变更为“ 生产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杭州市西湖区振中路210号。”。变更日期:2015.07.03,“ 生产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杭州市西湖区振中路210号。”变更为“ 生产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中路210号。”。
YZB/国 2768-2011
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
48人份/盒; 96人份/盒, 480人份/盒(96 人份/盒*5)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的癌胚抗原(CEA)的含量
包括微孔反应板、样品稀释液、酶结合物、标准品1~6#、浓缩洗涤液(25×)、显色剂A、显色剂B、终止液、封口胶纸、说明书。产品有效期:避光存储在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