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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巨细胞病毒(HCM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400807号(变更批件2)
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830号
2011-07-06
2015-07-05
变更内容:生产地址由“徐汇区宜山路1289号”变更为“宝山区城银路830号”。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注册产品标准、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中相应内容。审批结论: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经审查,予以变更。本批件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本批件有效期与原注册证有效期相同。
YZB/国 2343-2011
宝山区城银路830号
16人份/盒、32人份/盒、96人份/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