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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氨酸氨基转肽酶测定试剂盒(比色法)
湘械注准20162400085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2021-02-05
2026-02-04
单试剂:L-亮氨酸-p-硝基苯胺。校准品:亮氨酸氨基转肽酶。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尿液中亮氨酸氨基转肽酶(LAP)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肝、胆疾病的辅助诊断。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085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规格 1(20mL×1);规格 2(60mL×1);规格 3(60mL×2);规格 4(60mL×4);规格5(60mL×6);规格 6(120mL×4);规格 7(100mL×4);规格 8(300mL×3);规格9(10L×1);校准品(选配):1×1mL;1×2mL;1×5mL。
1、试剂在2~8℃密封避光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开瓶后,2-8℃避光储存有效期为2周。3、未开封的校准品在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复溶后,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7天,-20℃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28天,避免反复冻融。
第二类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085
数据来源 | 注册备案名 | 注册证编号 | 型号规格 | 挂网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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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数据 | 亮氨酸氨基转肽酶测定试剂盒(比色法) | 湘械注准20162400085 | 规格4(60mL×4) | 1920.0000 |
山东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数据 | 亮氨酸氨基转肽酶测定试剂盒(比色法) | 湘械注准20162400085 | 规格3(60mL×2) | 933.6600 |
江西省+肝功生化试剂集采 | 亮氨酸氨基转肽酶测定试剂盒(比色法) | 湘械注准20162400085 | 规格1(20mL×1) | 47.8000 |
江西省+肝功生化试剂集采 | 亮氨酸氨基转肽酶测定试剂盒(比色法) | 湘械注准20162400085 | 规格4(60mL×4) | 573.6000 |
江西省+肝功生化试剂集采 | 亮氨酸氨基转肽酶测定试剂盒(比色法) | 湘械注准20162400085 | 60ml×2 | 286.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