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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整形器械包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051649号
上海市虹口区粤秀路351号
2013-11-03
2017-11-02
器械包由鼻骨凿、鼻剪、鼻骨锉、鼻腔拉钩、鼻腔吸引管、鼻中隔钳、鼻中隔复位钳、鼻骨膜剥离器、鼻假体导引器、鼻假体导引钳、鼻中隔剪、鼻甲钳、鼻用镊、鼻小柱夹、鼻中隔分离器、鼻骨锤、鼻假体测量板、软骨压碎器、腱膜剥离子、引导针、皮瓣拉钩共21种器械、57件组件构成。其中鼻骨凿、鼻剪、鼻骨锉、鼻腔拉钩、鼻腔吸引管、鼻用镊、鼻骨锤7种器械均持有效产品注册证。其余器械为本器械包整机注册产品。主要技术指标:1.器械包中的组件应有良好的使用性能。2.器械包包装箱内外应整洁,无污物、污点。3.器械包中组件排列应整齐,固定应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