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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氨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川械注准20162400241
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
2021-07-22
2026-07-21
试剂R: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 7.43gL谷氨酸脱氢酶(GLDH) 6.5KULα-酮戊二酸 1.43gL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H) 0.3735gL校准品:硫酸铵 具体浓度见瓶签测定系统可溯源至药监部门批准已上市的AMM测定系统。*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互换和混用。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样本中氨(AMM)的含量。
1、“注册人住所: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6号”变更为:“注册人住所: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2、“生产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6号3栋1层1号101室”变更为:“生产地址: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W2、W7”。
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W2、W7
试剂(R)80mL×2;试剂(R)60mL×5;试剂(R)60mL×4;试剂(R)60mL×3;试剂(R)50mL×4;试剂(R)40mL×1;试剂(R)20mL×1;500测试×1;500测试×2;500测试×4;400测试×1;400测试×2;400测试×4;300测试×1;300测试×2;300测试×4;200测试×1;200测试×2;200测试×4。校准品:0.5mL×1;1.0mL×1。
未开封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30天。运输应在2~8℃条件下进行。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