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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氨酸氨基肽酶(LAP)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浙械注准20172401109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2017-10-11
2022-10-10
1.原注册证号为“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00052号”;2.该产品 2017年06月07日登记事项变更。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试剂1:1×60mL,试剂2:1×15mL(或200人份);试剂1:2×60mL,试剂2:2×15mL;试剂1:4×60mL,试剂2:1×60mL;试剂1:4×60mL,试剂2:2×30mL;试剂1:4×70mL,试剂2:1×70mL;试剂1:4×70mL,试剂2:2×35mL;试剂1:1×20mL,试剂2:1×5mL。
本试剂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的活性。
试剂1(R1):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试剂2(R2):L-亮氨酸-P-硝基苯胺。
数据来源 | 注册备案名 | 注册证编号 | 型号规格 | 挂网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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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动态第40批 | 亮氨酸氨基肽酶(LAP)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 浙械注准20172401109 | 试剂1:2×60mL,试剂2:2×15mL | 87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