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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三项联检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苏械注准20202400948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60幢51号三层东
2026-01-06
2031-01-05
见主要组成成分附件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FT4)的含量。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60幢51号三层东
96测试/盒:试剂+质控品(冻干品);96测试/盒:试剂+校准品(冻干品)+质控品(冻干品)。
1. 于2~8℃避光保存,未开封前有效期为12个月。2. 液体试剂开瓶后于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校准品和质控品复溶后12小时以内使用,或分装后于≤-20℃保存,1个月内有效,避免多次(﹥1)冻融。
Ⅱ
原注册证号:苏械注准2020240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