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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黄体生成素(LH)定量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津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400046号
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5号
2015-09-08
2016-07-06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储存条件:2~8℃密封干燥储存。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液体组分开封及金标冻干粉复溶后2~8℃下储存,30天内有效。检测卡打开内包装后会因吸湿失效,需在1个小时内使用。运输时应防高温和日晒,气温高时应
本产品配合本公司生产的免疫层析结果判读记录仪可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和尿液中的促黄体生成素(LH)含量。
变更情况:原产品有效期: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变更后的产品有效期: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24个月。本次变更为第3次变更。
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5号
40人份/盒(卡型)、20人份/盒(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