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痰样本消化液
豫郑械备20190184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87号
2024-06-28
痰样本消化液(含二硫苏糖醇,三乙醇胺,磷酸盐)。
本产品用于痰样本的消化处理,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痰标本进行检测。
/将生产地址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理南路172号院6#楼4层(仅作仓库使用)”变更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
90mL/瓶×20瓶/盒250mL/瓶×6瓶/盒500mL/瓶×4瓶/盒
产品有效期:2℃-25℃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