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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窦镜成套器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20261号
2009-07-03
2013-07-02
产品由鼻窦内窥镜、鼻窦光学钳和吸引管组成。光学钳的钳头采用3Cr13材料制成,内窥镜镜管采用1Cr18Ni9Ti医用不锈钢材料制造。鼻窦内窥镜在工作距离处应成像清晰,清晰范围应不小于视场直径的70%;内窥镜镜管表面粗糙度Ra应≤0.20μm,其余部分应≤1.6μm;光学钳的钳头和管身表面粗糙度Ra应≤0.4μm,其余部分应≤3.2μm;光学钳的钳头应经热处理,硬度应不低于435HV0.2~510HV0.2;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供鼻腔、鼻窦内诊断检查、活组织取样和功能性手术。
YZB/浙 1095-2009 《鼻窦镜成套器械》
B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