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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Ⅱ测定试剂(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国产 失效 注册 第二类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Ⅱ测定试剂(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注册(备案)号:

渝械注准20182400128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创业路101至109单号高科创业园B栋4楼、11楼

批准(备案)日期:

2018-08-24

有效期至:

2023-08-23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组成,其中试剂为标配组分,包含试剂1(用R1表示)和试剂2(用R2表示),校准品和质控品为选配组分。R1:磷酸盐缓冲液 50mmolL;R2:甘氨酸缓冲液 50mmolL、兔抗人胃蛋白酶原Ⅱ抗体致敏乳胶颗粒悬液<0.3%(wv)。校准品:重组胃蛋白酶原Ⅱ 见靶值表。质控品:重组胃蛋白酶原Ⅱ 见靶值表。胃蛋白酶原Ⅱ溯源至企业内部校准品。不同批号的试剂组分不能混用。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检测人体样本(血清或血浆)中的胃蛋白酶原(PG)Ⅱ,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胃底粘腺病变。

生产地址:

九龙坡区二郎创业路101至109单号高科创业园B栋11楼

型号规格:

R1: 1×54mL,R2: 1×10mL ;R1: 2×54mL,R2: 2×10mL;R1: 4×54mL,R2: 4×10mL ;R1: 6×54mL,R2: 6×10mL;R1: 1×5400mL,R2: 1×1000mL 。校准品(选配):6×1.0mL。质控品(选配):2×1.0mL。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试剂自生产之日起应密封避光储存于2℃~8℃,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夏季运输注意冷藏,不得冷冻。已经开启的试剂注意避免污染,试剂在仪器试剂仓(2~8℃)中稳定30天。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备注:

首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