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癌胚抗原(CEA)/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SCC)/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测定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粤械注准20242401688
广州市黄埔区香山路19号4栋2号楼第10层
2024-12-19
2029-12-18
反应缓冲液(A液):磷酸盐缓冲液;微球悬液(B液):交联抗CEA、SCC、CYFRA21-1、proGRP、NSE抗原的单克隆抗体微球悬液;PE标记抗体溶液(C液):PE标记的抗CEA、SCC、CYFRA21-1、proGRP、NSE抗原的单克隆抗体溶液;洗液(D液):含0.1% Tween20的PBS缓冲液;校准品1:含1%BSA,30%FBS,5%海藻糖,0.5%Proclin300;校准品2、校准品3、校准品4、校准品5、校准品6;含人源CEA抗原、人源SCC抗原、人源CYFRA21-1抗原、人源proGRP抗原、人源NSE抗原、1%BSA、30%FBS、5%海藻糖、0.5%Proclin300的冻干品。
本试剂盒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癌胚抗原(CEA)、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SCC)、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及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的浓度。其中癌胚抗原用于恶性肿瘤疗效观察、预后判断及复发监测,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监测,细胞角蛋白19片段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观察、复发监测,胃泌素释放肽前体用于小细胞肺癌(SCLC)的治疗监测,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用于肺癌的治疗监测和复发监测。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生产楼109、生产楼110、科研生产综合大楼第10层
96人份/盒
本试剂盒于2℃~8℃保存可稳定12个月,开封后于2℃~8℃避光保存可稳定3个月。 校准品于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12个月,复溶后于2℃~8℃避光保存可稳定7天。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