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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微量白蛋白(mAlb)定量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津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400068号
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5号
2015-09-08
2017-07-07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4~30℃ 阴凉避光处保存。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检测卡打开内包装后会因吸湿失效,需在1个小时内使用。运输时应防高温和日晒,气温高时应用冷藏方法运输。
本产品配合本公司生产的免疫层析结果判读记录仪用于定量检测尿液中微量白蛋白(mAlb)的含量。
变更情况:原产品有效期: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变更后的产品有效期: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24个月。本次变更为第1次变更。
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5号
40人份/盒(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