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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发光底物液
皖合械备20240167
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18号
2024-05-21
由Tris缓冲液、APS-5、表面活性剂、抗菌剂组成。
与其他多种试剂(如一抗、二抗、标准品、终止液等)配合使用,完成基于免疫原理的体外诊断检测,仅用于确定的检测系统。
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18号生产厂房四层
化学发光底物液在2℃~8℃环境储存,避免阳光暴晒,有效期12个月。 开瓶在机使用时,在15℃~30℃条件下有效期为30天。 开瓶后在2℃~8℃环境储存有效期为50天。
第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