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校准品(化学发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400833号
成都市高新区百川路16号
2011-07-14
2015-07-13
产品组成: 阴性校准品:小牛血清、防腐剂; 阳性校准品:小牛血清、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防腐剂。产品有效期:于-20℃密闭避光保存,严禁反复冻融,有效期为12个月。2℃-8℃条件密闭避光保存,可稳定3个月。
该产品仅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的校准。
YZB/国 2283-2011
成都市高新区百川路16号
阴性校准品 1.0mL×1,阳性校准品 1.0m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