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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类抗原15-3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国械注准20153400816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87号
2019-10-09
2024-10-08
包被板(包被有糖类抗原15-3单克隆抗体)、酶结合物(含有酶标记糖类抗原15-3单克隆抗体)、发光底物A(含氧化剂)、发光底物B(含发光剂和增强剂)、样品稀释液、标准品(含有糖类抗原15-3)、洗液、封膜。(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本试剂盒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糖类抗原15-3(CA15-3)的含量。
2016-07-05 “生产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87号”变更为“生产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r\\n2021-02-03 “生产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变更为“生产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理南路172号院6#楼4层(仅作仓库使用)”。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理南路172号院6#楼4层(仅作仓库使用)
48人份\\/盒,96人份\\/盒,288人份\\/盒。
本试剂盒应于2℃~8℃储存,有效期12个月。
第二类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6840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2013版)》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 第112号),该产品的管理类别调整为二类
数据来源 | 注册备案名 | 注册证编号 | 型号规格 | 挂网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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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动态第43批 | 糖类抗原15-3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国械注准20153400816 | 96人份|盒 | 134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