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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巨细胞病毒(HCMV)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0007号
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
2012-01-05
2016-01-04
变更日期:2015.03.12,“ 生产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变更为“ 生产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杭州市西湖区振中路210号。”。变更日期:2015.07.03,“ 生产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杭州市西湖区振中路210号。”变更为“ 生产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中路210号。”。
YZB/国 4926-2011
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
32人份/盒
该产品用于检测人尿液中的人巨细胞病毒核酸。
核酸提取液、HCMV反应混合液、Taq酶、HCMV强阳性对照、HCMV临界阳性对照、阴性对照、定量标准品1#、定量标准品2#、定量标准品3#、定量标准品4#。产品有效期:-20℃可保存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