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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胚抗原(CEA)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分离化学发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0411号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
2012-03-30
2016-03-29
癌胚抗原试剂1号 (发光CEA试剂1号)、癌胚抗原试剂2号(发光CEA试剂2号)、癌胚抗原稀释液( CEA稀释液)、分离试剂 、底物溶液、 清洗液(浓缩液)、癌胚抗原质控品( CEA质控品)、癌胚抗原校准品( CEA校准品)。产品有效期:于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12个月。
用于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的癌胚抗原(CEA)。
YZB/国 1008-2012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1-2层
100 管份/盒A、100 管份/盒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