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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螺旋体抗体质控物(化学发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01461号
成都市高新区百川路16号
2014-08-01
2019-07-31
变更日期:2015.11.19,说明书文字性修改,具体内容参见附件。请申请人参照变更批件自行修改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
YZB/国 4425-2014
成都市高新区百川路16号
1.0ml×2)2.0ml×2。
该产品用于本公司梅毒螺旋体抗体项目的质量控制。
QC1:质控物1(阴性质控物):牛血清白蛋白;QC2:质控物2(阳性质控物):梅毒螺旋体抗体、牛血清白蛋白。(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产品有效期: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