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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循环酶法乳酸脱氢酶法)
浙械注准20162400362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路55号
2021-11-08
2026-06-07
试剂1:乳酸脱氢酶、丝氨酸、还原型辅酶Ⅰ;试剂2:胱硫醚β-合成酶、胱硫醚β-分解酶、稳定剂;校准品1:稳定剂;校准品2:同型半胱氨酸。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同型半胱氨酸的含量。
注册人住所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云山路51号变更为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路55号;生产地址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云山路51号变更为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路55号;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路55号
34.7ml 试剂1:1×30ml,试剂2:1×4.7ml;69ml 试剂1:1×60ml,试剂2:1×9ml;138ml 试剂1:2×60ml,试剂2:1×18ml;276ml 试剂1:4×60ml,试剂2:1×36ml;60测试盒 1×60测试盒;480测试盒 8×60测试盒;245测试盒 1×245测试盒;735测试盒 3×245测试盒;校准品 2×1ml(可选购)。
该试剂盒在2~8℃(避光)条件下保存,试剂有效期12个月;校准品有效期18个月。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