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6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促甲状腺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苏械注准20252401909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3号地块科技产业园8#9#A3#标准厂房
2025-10-13
2030-10-12
(1)试剂1(R1):碱性磷酸酶标记的抗促甲状腺素单克隆抗体(小鼠)0.07~0.30 μg/mL ;2-(N-吗啡啉)乙磺酸缓冲液100mmol/L,pH 6.0。(2)试剂2(R2):链霉亲和素包被磁性粒子0.4~0.6%;2-(N-吗啡啉)乙磺酸缓冲液20mmol/L,pH 6.5。(3)试剂3(R3):生物素化抗促甲状腺素单克隆抗体(绵羊)0.20~2.00 μg/mL;2-(N-吗啡啉)乙磺酸缓冲液100mmol/L,pH 6.0。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促甲状腺素(TSH)的含量。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3号地块科技产业园8#9#A3#标准厂房
100测试/盒;200测试/盒。
(1)储存有效期:2~8℃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2)开封有效期:2~8℃条件下,保存30天。
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