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细胞因子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湘械注准20242401053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1号
2024-10-31
2029-10-30
本试剂盒适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 IL-1β、IL-2、IL-4、IL-5、IL-6、IL-8、IL-10、IL-12p70、IL-15、IL-17A、IL-17F、IL-18、IL-22、IL-23、IL-27、IL-33、TNF-α的含量,主要用于监测机体的免疫状态、炎症反应等。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1号
未开封的试剂在 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开封后的试剂 2℃~8℃保存,有效期为4周。未开封校准品、质控品在 2℃~8℃条件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避光2℃~8℃条件下,可保存2天,仅可冻融一次。
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