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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CA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粤械注准20212401028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大厦1-4层
2021-07-02
2026-07-01
试剂1(Ra)、试剂2(Rb)、试剂3(Rc)。(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该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和)血浆中癌抗原CA15-3的含量。
深圳市光明新区南环大道1203号
60人份(2×30人份/盒)、100人份(2×50人份/盒)、200人份(2×100人份/盒)。
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第二类
原产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73400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