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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香基硫酸酯酶检测试剂盒(荧光测定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400715号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03号C座二层C207室
2009-07-27
2013-07-26
底物制剂、终止液、零控制液、沉淀剂、系列标准品(4个浓度)。产品有效期:底物制剂在-20℃,其它试剂4℃保存,有效期12个月。
体外定量检测人尿液中芳香基硫酸酯(ARS)及其同工酶的活性。
YZB/国 0462-2009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03号C座二层C207室
10人份/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