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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校准品
苏械注准20252401608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西半侧一至四层
2025-08-18
2030-08-17
校准品C0: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大肠杆菌表达的重组抗原)浓度为0U/L的含约3%BSA、1%吐温20、0.05%Proclin300的磷酸盐缓冲液(80mmol,pH7.6±0.1);校准品C1: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大肠杆菌表达的重组抗原)浓度约为30U/L的含约3%BSA、1%吐温20、0.05%Proclin300的磷酸盐缓冲液(80mmol,pH7.6±0.1);校准品C2: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大肠杆菌表达的重组抗原)浓度约为150U/L的含约3%BSA、1%吐温20、0.05%Proclin300的磷酸盐缓冲液(80mmol,pH7.6±0.1);校准品C3: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大肠杆菌表达的重组抗原)浓度约为300U/L的含约3%BSA、1%吐温20、0.05%Proclin300的磷酸盐缓冲液(80mmol,pH7.6±0.1);校准品C4: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大肠杆菌表达的重组抗原)浓度约为500U/L的含约3%BSA、1%吐温20、0.05%Proclin300的磷酸盐缓冲液(80mmol,pH7.6±0.1);校准品C5: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大肠杆菌表达的重组抗原)浓度约为1200U/L的含约3%BSA、1%吐温20、0.05%Proclin300的磷酸盐缓冲液(80mmol,pH7.6±0.1)。
用于泰州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项目测定时的系统校准。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西半侧一至四层
6×0.3mL(六水平);6×0.5mL(六水平);6×1.0mL(六水平);6×2.0mL(六水平)
1.2~8℃保存,未开封前,产品有效期为20个月。2.开瓶后应在一个月内使用,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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