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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病毒大蛋白测定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1449号
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科苑路27号意安大厦3层
2012-11-19
2016-11-18
变更日期:2015.05.19,“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A9户型一层,A6)A7户型四层);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科苑路27号意安大厦3层;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A9户型一层)”变更为“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富街9号9幢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富街9号9幢”。变更日期:2016.06.14,“注册人名称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注册人名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ZB/国 4958-2012
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科苑路27号意安大厦3层;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8号A9栋1层
96或48人份/盒
用于血清或血浆中乙型肝炎病毒大蛋白的定性检测。
见附件。产品有效期:试剂盒于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