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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兰阳性菌鉴定试剂盒(比色法)
豫械注准20242400740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87号
2024-10-11
2029-09-12
本产品由革兰阳性菌鉴定板、革兰阳性菌鉴定稀释液组成。
本试剂盒用于人体样本分离的革兰氏染色阳性需氧和兼性厌氧细菌的鉴定。(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2024-10-11生产地址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理南路172号院6#楼4层(仅作仓库使用)”变更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
1测试/板:10测试/盒,1测试/板:20测试/盒,1测试/板:50测试/盒;2测试/板:20测试/盒,2测试/板:40测试/盒,2测试/板:100测试/盒。
存储条件:2℃~8℃储存,有效期: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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