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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类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免疫荧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0452号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
2012-04-09
2016-04-08
变更日期:2016.03.25,产品标准技术指标的修改和说明书相应内容的更改,详见附件对比表。请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文件自行修订产品说明书、注册产品标准及包装标签等涉及本次变更的内容。
YZB/国 1369-2012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
96人份/盒
该产品用于人血清中CA15-3含量的定量测定。
产品组成:CA15-3参考标准品、CA15-3试剂铕标记物(冻干品)、浓缩洗液(25×)、增强液、分析缓冲液、包被反应板、说明书。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