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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肝素(UFH)质控品
粤械注准20262400014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大厦1-4层
2026-01-08
2031-01-07
人血浆冻干品,含HEPES、甘氨酸及不同浓度的普通肝素(UFH)。
本产品用于对人体血浆样本中普通肝素的定量检测进行质量控制。 配套本公司抗Xa(Anti-Xa)测定试剂盒(发色底物法)使用。
深圳市光明新区南环大道1203号
规格1:UFH质控品(水平1):5×1.0mL; 规格2:UFH质控品(水平1):10×1.0mL; 规格3:UFH质控品(水平2):5×1.0mL; 规格4:UFH质控品(水平2):10×1.0mL;
2~8℃保存,有效期为15个月。开瓶使用后,在闭盖的贮存环境下,室温(20~25℃)可稳定8小时, 2~8℃可稳定24小时,-20℃可稳定30天,冻融次数不宜超过1次。运输应在2~8℃条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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