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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国产 失效 注册 第二类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注册(备案)号: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注册人住所:

长垣市高科技医疗器械产业园

批准(备案)日期:

2023-01-13

有效期至:

2023-09-29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口罩体(非织造布及聚丙烯熔喷布制作)、鼻夹、口罩带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佩戴者在不存在体液和喷溅风险的普通医疗环境下的卫生护理。

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

变更情况:

2020-7-20 型号、规格由“型号:平面形、鸭嘴形、拱形、折叠式;规格:大号(17.5×9.5、16.5×8)、中号(14.5×9.5、13.5×8)、小号(12×7.5、10×6.5)单位:cm”变更为“型号:平面形、鸭嘴形、拱形、折叠式;规格:大号(17.5×10.5、17.5×9.5、16.5×8)、中号(14.5×9.5、13.5×8)、小号(12×7.5、10×6.5)单位:cm”;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

生产地址:

长垣市高科技医疗器械产业园

型号规格:

型号:无菌平面形、非无菌平面形、无菌鸭嘴形、非无菌鸭嘴形、无菌拱形、非无菌拱形、无菌折叠式、非无菌折叠式;规格:大号(17.5×10.5、17.5×9.5、16.5×8)、中号(14.5×9.5、13.5×8)、小号(12×7.5、10×6.5)单位:cm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备注:

挂网信息
数据来源 注册备案名 注册证编号 型号规格 挂网报价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绑带式大号(17.5×10.5、17.5×9.5、16.5×8) 0.51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小号(12×7.5、10×6.5) 0.51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绑带式小号(12×7.5、10×6.5) 0.51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挂耳式大号(17.5×10.5、17.5×9.5、16.5×8) 0.51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小号(12×7.5、10×6.5) 0.51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中号(14.5×9.5、13.5×8) 0.51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系带式平面型)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中号(13.5×8) 2.2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挂耳式平面型)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小号(12×7.5) 2.2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挂耳式平面型)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大号(17.5×9.5) 2.2
新疆+阳光采购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系带式平面型) 豫械注准20182140617 大号(16.5×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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