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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相关抗原CA15-3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401287号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24号1号楼
2011-10-19
2015-10-18
产品组成: CA15-3包被板、CA15-3酶结合物、CA15-3系列校准品(A~F)、CA15-3质控品、发光液A、发光液B、洗涤剂、说明书、盖板膜、试剂盒参数IC卡。产品有效期:于2~8℃温度下保存,有效期6个月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CA15-3含量。
YZB/国 3509-2011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24号
96人份/盒,48人份/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