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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湿化装置
鄂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61777号
2013-02-20
2017-02-19
产品性能:1外观要求:湿化瓶应无色透明或半透明,表面光洁,并标有最高和最低液面指示线;湿化瓶及其他部位不得有明显毛刺、飞边,无堵塞等缺陷,湿化液应无色透明,无絮状物和沉淀物。2 流量降低率:湿化装置接入气路后,流量降低率应不超过20%。3 湿化液:细菌菌落总数应≤10 cfu/100mL。4 密封性:湿化装置在50KPa的压力下保持15s应无渗漏现象。5 耐压性:在0.3MPa的压力下保持15s,瓶体不会有破裂现象。6 过滤膜滤除率(适用于带过滤膜的湿化装置):湿化装置过滤膜对
本产品广泛用于医疗单位,对患者进行吸氧治疗时加湿氧气,与吸氧管配套使用。
《一次性使用湿化装置》注册产品标准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中路18号
S1V100;S1V200;S1V300;S1V400;S1V500;S2V100 ;S2V200;S2V300;S2V400;S2V500;S1V100 F;S1V200 F;S1V300 F;S1V400 F;S1V500 F;S2V100 F;S2V200 F;S2V300 F;S2V400 F;S2V500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