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癌抗原72-4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苏械注准20252400656
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6幢(G09)2楼
2025-04-21
2030-04-20
R1 :含 0.1MTris 的分析缓冲液(pH 8.0±0.05);M:0.4mg/mL 已偶联 CA72-4 抗体1(鼠源)的磁微粒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pH 8.0±0.05)中;R2:0.5μg/mL 已标记碱性磷酸酶的 CA72-4 抗体2(鼠源)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pH 8.0±0.05)中;产品校准品(选配)Cal 1:CA72-4 抗原(重组抗原的表达细胞 CHOStable Cells)(浓度:5U/mL )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pH 8.0±0.05);Cal 2:CA72-4 抗原(重组抗原的表达细胞 CHOStable Cells)(浓度:100U/mL )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pH 8.0±0.05);质控品(选配)QC 1:CA72-4 抗原(重组抗原的表达细胞 CHOStable Cells)(浓度:10U/mL )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pH 8.0±0.05)QC 2:CA72-4 抗原(重组抗原的表达细胞 CHOStable Cells)(浓度:60U/mL )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pH 8.0±0.05);主校准曲线二维码:内含主校准曲线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的癌抗原 72-4(CA72-4)的浓度,临床上用于胃肠系统等恶性肿瘤的疗效监测。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和确诊的依据,不宜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江苏省泰州市健康大道805号医药城五期标准厂房G112栋1-2层
50测试/盒、100测试/盒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 15 个月,开瓶后 2℃~8℃避光保存可稳定 28 天。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详见包装。
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