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临床急诊检测冻干试剂盒(微流控冻干化学法)
津械注准20182400117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122号A区厂房1-4楼全部、3段办公区1楼2楼4楼5楼全部、2段办公区5楼全部
2023-10-20
2028-10-31
见附页
本产品与天津微纳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配套使用,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浆或血清或全血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肌酸激酶(CK)、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乳酸脱氢酶(LDH)、α-羟丁酸脱氢酶(α-HBDH)、葡萄糖(GLU)、淀粉酶(AMY)、尿酸(UA)、肌酐(CRE)、钾(K+)、钠(Na+)、氯(Cl-)、二氧化碳(CO2)的浓度或活性。\\r\\n血液中上述13项物质活性或浓度的改变,常见于心血管、肝脏、肾脏疾患及水盐代谢障碍等。检测血液中这些物质的活性或浓度,对相关疾病的辅助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注册人住所变更 20231205
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102;天津开发区洞庭路122号A区厂房1F、2F-01、301、302、303、304、305、308、4M-01
A型:1人份\\/盘片,10人份\\/盒; B型:1人份\\/盘片,10人份\\/盒。 A型不含稀释液,B型含稀释液
本产品应在2~8℃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盘片独立密封包装袋打开后,必须在20分钟内使用。 本产品不得放置在超过32℃的环境中,存放在室温环境中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存放在太阳直射的环境中。
第二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