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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干扰素(IFN-α)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粤械注准20262400017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2533号A4栋801
2026-01-08
2031-01-07
由R0、R1、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R0:超顺磁性微球包被IFN-α单克隆抗体(鼠源),0.1 M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R1: 0.1 M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R2:吖啶酯标记IFN-α单克隆抗体(鼠源);0.01 M磷酸盐缓冲液(含proclin 300);校准品(选配):IFN-α重组抗原(CHO细胞表达的重组蛋白);0.01 M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含proclin 300);质控品(选配):IFN-α重组抗原(CHO细胞表达的重组蛋白);0.01 M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含proclin 300)。
本试剂盒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血浆样本中α-干扰素(IFN-α)的浓度。临床上α-干扰素用于炎症、免疫性疾病的辅助诊断。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2533号A4栋801
2×25 测试/盒、2×50测试/盒
未开瓶试剂2~8℃储存,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开瓶试剂2~8℃储存,可稳定28天。 试剂在机(温度2~8℃)可稳定28天。 未开瓶校准品和质控品2~8℃储存,有效期12个月。 校准品和质控品为冻干品,复溶后应尽快分装保存,在2~8℃可稳定7天;在-20±5℃可保存3个月;可反复冻融3次。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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