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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310700号
2013-09-02
2017-09-02
产品由玻璃外壳、电极、阳极靶面组成。X射线管应能承受标准规定的高温、低温和运输颠簸试验,没有炸裂现象,其最高管电压值应符合标准规定;各型号规格产品的质量、最大灯丝电流、最高工作管电压、最高反向峰值电压、超电压、最大短时功率和光学焦点尺寸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的
产品供医用X射线机配套使用。
YZB/浙 0450-2013《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富阳东洲街道工业功能区6号路6号
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310070号/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13-02-11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310202号/杭州凯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13-05-12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310293号/杭州亿龙电子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15-05-18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浙械注准20152310369/杭州亿龙电子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0-06-18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浙械注准20172310516/杭州凯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2-05-24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浙械注准20172060516/杭州凯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7-05-24诊断用固定阳极X射线管
浙械注准20152060369/杭州亿龙电子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