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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62401191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2021-07-01
2026-06-30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的活性。
生产地址:“京械注准20162401191: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2层、6层、B1层”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1 幢 2 层、6 层、B1 层、2 幢”。
(批准日期:20210805)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2层、6层、B1层
试剂1(R1):4times;80mL、试剂2(R2):4times;16 mL;
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