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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粤械注准20242401700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01房F栋601房
2024-12-19
2029-12-18
R1(磁珠工作液):包被着ACTH抗体(鼠单抗)的超顺磁性微粒;R2(吖啶酯工作液):ACTH抗体(鼠单抗)-吖啶酯标记物;校准品(选配):水平A为抗原稀释液(氯化钠)、水平B、水平C为含有不同浓度为含有不同浓度ACTH的抗原稀释液((重组,E.coli)、BSA、Proclin300;质控品(选配):水平1、2为含有不同浓度ACTH的抗原稀释液((重组,E.coli)、BSA、Proclin300。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中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垂体—肾上腺功能。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01房F栋601房
试剂盒:规格1:50人份/盒;规格2:100人份/盒;规格3:200人份/盒。 校准品(选配):冻干型:1mL×3(水平A:1mL×1;水平B:1mL×1;水平C:1mL×1); 质控品(选配):冻干型:1mL×2(水平1:1mL×1,水平2:1mL×1)。
试剂在2℃~8℃保存,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开瓶后于2℃~8℃在机储存28天,2℃~8℃冰箱储存,可稳定28天;校准品质控品在2℃~8℃保存,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或质控品使用前用1.0mL 纯化水复溶,复溶后-20℃±5℃保存,可稳定30天;只能解冻1次;试剂在使用或储存过程中必须包装竖直向上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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