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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透明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粤械注准20152401027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2022-04-27
2024-12-24
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内血清透明质酸(HA)的含量。
2019-12-29: 1、注册人住所由“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n2、生产地址由“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nn2019-12-29: 1、注册人住所由“深圳市坪山新区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n2、生产地址由“深圳市坪山新区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nn2019-12-29: 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说明书”发生变更,变更内容见附页(共 页) 。n2022-05-07: 1、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2页)。rn2、包装规格由“50测试/盒、100测试/盒”变更为“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rn3、适用机型、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2(共2页)。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储存在2℃~8℃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未开封有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有效期不少于28天。
第二类
本文件与“粤械注准20152401027”注册证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