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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疮抗凝物( LA) 质控品
粤械注准20242401121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大厦1-4层
2024-08-19
2029-08-18
LA质控品(水平1):人血浆冻干品,含缓冲盐、稳定剂;rnLA质控品(水平2):含狼疮抗凝物的人血浆冻干品,含缓冲盐、稳定剂。
本产品用于对人体血浆样本中狼疮抗凝物质(LA)的定性检测进行质量控制。配套本公司狼疮抗凝物(LA)检测试剂盒(凝固法)使用。
深圳市光明新区南环大道1203号
规格1:LA质控品(水平1):5×1.0mL,rn规格2:LA质控品(水平1):10×1.0mL,rn规格3:LA质控品(水平2):5×1.0mL,rn规格4:LA质控品(水平2):10×1.0mL
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rn开瓶使用后,在原瓶闭盖的贮存环境下,室温(20~25℃)有效期为8小时,2~8℃有效期为24小时,-20℃有效期为1个月,冻融次数不宜超过2次。
第二类